江门出台148条实招加码稳增长措施 重点工业园区符合条件企业厂房租金减半

2022-06-08 00:00

据江门6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消息,江门市政府近日印发《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〈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〉实施方案》,出台六大方面33项共148条稳增长措施,并安排财政资金5.9亿元落实。

  其中,方案在推动国务院、省政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的基础上,结合江门地方实际,因地制宜推出34条增量措施。这些措施涉及财政、货币金融、稳投资促消费、保粮食能源安全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、保基本民生等方面。

  失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可返90%

  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,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 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,在省按业务发生额的1%给予补助的基础上,江门市再给予0.5%补助,最高补助20万元;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叠加地方资金激励,按照2022年6至12月运用再贷款资金额度同比增速进行排名,给予奖励。

  在企业用工方面,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,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;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可返50%,中小微企业可返90%;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可享补贴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,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,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。

  为鼓励企业增产增收、提质发展,对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%及以上的企业按同期净增长额给予奖励,对2022年前三季度在重点工业园区内新租用厂房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实际生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,自实际生产当月起给予租金50%的补贴,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。

  追加购车专项补贴2000万元

  对立项的市级重大科技项目,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;对2022年新引进(含增资扩产)的、承诺2年内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1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,当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2亿元,可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。

  提振重点领域消费方面出台10条激励措施,安排财政资金7500万元,进一步提振汽车、家电、住房等重点领域消费,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增添动力。全市追加购车专项补贴2000万元,对符合条件的摩托车“以旧换新”给予补贴。

  支持新市民创新创业,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。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,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。新市民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,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。同时,对符合条件的,在江门市就业、租房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、大专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分别给予1500元/月、800元/月、500元/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,享受最长期限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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